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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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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衡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衡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5月27-28日召开本行200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 3、会议时间:2008年5月27日、28日,会期两天。 4、会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北路3号神龙大酒店。 5、出席会议:2007年末在本行登记备案的单个持股在30万股(含)以上股东。或多个股东共同持股30万股(含)以上可联合推选1名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6、列席会议: (1)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2)本行监事会成员; (3)本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4)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7、本通知发布方式: (1)以邮件方式通知机构股东; (2)通过本行网站发布,本行网址:www.hycb.com.cn; (3)在本行机关办公大楼(衡阳市司前街38号)一楼通知栏粘贴本通知。 8、本次会议议案: (1)修改《衡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3)审议批准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高级经营层2007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6)审议批准本行2008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7)审议批准本行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审议批准本行2008年财务预算方案; (9)审议批准本行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0)审议批准本行股权规范及增资扩股的工作报告; (11)审议批准本行2007年度风险处置工作报告; (12)审议批准本行重大事项授权制度议案。 9、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有关议案可通过本行网站查询。 10、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推选办法: (1)单个股东持股1000万(含)以上或多个股东共同持股1000万(含)以上可推选1名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2)单个股东持股500万(含)以上或多个股东共同持股500万(含)以上可推选监事会候选人1名; (3)依据《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第十一条的规定:同一股东不得向股东大会同时提名董事和监事的人选;同一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人选已担任董事(监事)职务,在其任职期届满前,该股东不得再提名监事(董事)候选人; (4)推选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股东务必将被推选人的推荐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在2008年5月15日(含)前发送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传真电话:0734-8258378,电子邮箱:tp731108@126.com),否则,视同放弃推选权; (5)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在2008年5月18日前将本行全部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发布在本行网站,以备股东查阅。 11、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5月18日18:00前;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共同持股30万股(含)以上推选的股东代表须持有多个股东共同的《授权委托书》、《出席衡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出席衡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如系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登记地点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参加会议时须携带原件)。 如本行股东未在本通知规定的登记时间内办理出席会议登记,视同放弃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权利。 传真电话:0734-8258378, 电子邮箱:tp731108@126.com 12、会议咨询: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司前街38号衡阳市商业银行办公楼四楼。 联系电话:0734-8140531。 联系人:刘勇、汤平。 附件:1、出席衡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证明 衡阳市商业银行董事会 附件1: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单位(或自然人股东共同)持有衡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万股,拟参加衡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出席人身份证号码: 机构股东(盖章) 机构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衡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议案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被委托人姓名: 委托股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任本单位(公司) 职务,系本单位(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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